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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9-06 人已围观
简介1.毕业论文引用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参考文献中怎么写?2.跪求“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范本3.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5.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7.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________公司办公室管理办法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办
1.毕业论文引用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参考文献中怎么写?
2.跪求“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范本
3.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5.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________公司办公室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办法。
2.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
3.本办法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4.档案管理
(说明:写明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职责、责任等)
5.印鉴管理
(说明:写明印鉴的刻制、使用、保管等内容)
6.公文打印管理
(说明:写明公文打印管理的程序、印刷质量等内容)
7.用品管理
(说明:写明用品管理的原则、人员、程序等)
8.库房管理
(说明:写明库房保管人的权限、职责、安全防火防盗等)
9.报刊及邮发管理
(说明:写明相关的要求)
10.办公室接待事务管理
(说明:写明接待的标准等内容)
11.办公室对外联络
(说明:写明对外联络的批准程序、费用的审批等)
12.办公室其他事务的管理
13.办公室卫生管理
13.1办公室负责保持全公司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定期打扫;
13.2公司领导的办公室的卫生由后勤办负责;
13.3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全公司的卫生检查,保持良好的办公条件。
14.办公室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和岗位责任。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二________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办公室主任应当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公司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根据总经理提出的指示,负责组织总经理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负责起草总经理授意的综合性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总经理当好参谋。
5.组织起草总公司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公司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公司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组织做好公司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公司大事记。
7.会同其他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8.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10.根据总经理提出的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
11.负责公司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2.负责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3.办公室主任职权
13.1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13.2对公司经理会议决议和经理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13.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13.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3.5有权按公司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3.6有权安排调度车辆的使用;
13.7对各科室以公司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13.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13.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3.10有权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14.办公室主任职责
14.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总经理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14.2对公司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14.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14.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14.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14.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14.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14.8对未及时根据公司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以及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三________公司值班室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6.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7.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8.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四________公司值班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为完善值班管理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制定本办法。
2.公司于节日及工作时间以外办理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2.1临时发生及各项必要措施;
2.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2.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2.4随时注意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2.5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3.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3.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3.2例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5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4.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5.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6.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再行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7.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7.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7.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7.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7.4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8.值班员工如遇紧急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9.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11.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五________公司前台值班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前台接待工作。
2.前台及各楼层值班人员,统称值班员。
3.值班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妆。
4.值班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时15分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8时30分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
5.值班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访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6.各楼层的值班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前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值班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
7.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8.值班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楼层值班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前台。当天值班的前台值班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9.值班员违反本办法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处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六________公司电算中心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为了维护公司电算中心工作秩序,做好电脑保密工作,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公司电算中心及其员工。各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的电脑管理细则,报总公司电算中心备案。
3.电算中心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算中心人员进入电算中心。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电算中心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5.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算中心。
6.电算中心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7.电算中心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
8.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9.电算中心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七________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计算机的安全管理,防止泄密,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涉及的计算机设备,包括电算中心计算机设备及由电算中心负责安装在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算机设备。
3.防护要求
3.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3.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算中心负责;
3.4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算中心负责安装;
3.5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3.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3.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
3.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3.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4.防范措施
4.1由电算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电算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检测和清理工作;
4.2由电算中心起草防作业(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算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
4.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算中心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4.4由电算中心经理负责对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硬件保护及保养要求
5.1除电算中心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设备;
5.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5.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5.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5.6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5.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6.硬件防范措施
6.1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6.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奖惩办法
由于计算机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算中心决定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7.1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纠正外,可以扣发当月奖金:
7.1.1计算机感染;
7.1.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7.1.3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7.1.4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7.1.5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7.1.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7.2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可扣3~6个月的奖金:
7.2.1违章作业;
7.2.2保管不当;
7.2.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7.3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八________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办字第 号
1.总则
1.1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效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制定本办法;
1.2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办理。
2.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图书室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和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馆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4.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图书室编制目录卡以供员工查阅。
5.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6.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必须阅览者限于当日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7.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不在此限。
8.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9.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10.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3时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11.借书期间一律为1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12.借书册数以10册为限。
13.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两条的限制,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14.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15.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16.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17.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应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可予以通报。
1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毕业论文引用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参考文献中怎么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为明确化工部参加ISO技术活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化工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加ISO技术活动的宗旨是:
(一)有利于提高化工产品质量,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争取将我国化工标准和要求纳入国际标准,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三)有利于加速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我国化学工业标准水平。
(四)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及时推广适用于我国化学工业的先进技术。第三条 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在国家技术监督局(CSBTS)指导下主管化工部国际标准化工作。其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向国家技术监督局推荐或者更换有关化工的ISO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国内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归口单位)或参加单位。
(二)负责对化工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法规、及技术归口单位的管理。
(三)负责提出参加ISO技术会议的年度项目,参加会议的人选和技术方案,组织和听取工作汇报。
(四)审查参加ISO工作组的项目、人员及参加ISO/TC或SC的成员身份,即“P”成员(积极成员)或“O”成员(观察员)。第四条 化工部产品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技术组(以下简称部标工委会技术组)在化工部技术监督司指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向化工部技术监督司标准计量处提出我国参加ISO/TC或SC的成员身份,即“P”成员或“O”成员的建议。
(二)负责对ISO文件的收发、管理、指导技术归口单位表态。
(三)审查技术归口单位对ISO文件(DIS、CD、NP等)的回复的意见和投票,并填写意见审批表(格式1)。
(四)组织审批向ISO的TC或SC提交我国新工作项目和草案的建议。
(五)协助组织有关归口单位参加由ISO/TC或SC组织的国际标准工作。
(六)每年2月底以前向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格式2),并抄报化工部技术监督司标准计量处。第五条 化工部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ISO/TC或SC技术活动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其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提出TC/SC的参加单位,上报化工部技术监督司标准计量处。
(二)负责将ISO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草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分发给参加单位,必要时将重要的DIS译成中文分发有关单位。
(三)在征求参加单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对DIS、CD和其他有关ISO文件按规定时间提出表态意见,报送部标工委会技术组。在TC的技术归口单位与其所属的SC技术归口单位非同一单位时,SC技术归口单位应将对外投票和提出意见的副本送其TC技术归口单位。
(四)承担直接对外的技术归口单位,负责将收到的CD、新工作项目建议(NP)等重要ISO文件按时寄送部标工委会技术组。
对外投票件除国际标准草案(DIS)、国际标准草案修改件及国际标准修订、补充、五年复审外,可直接投寄对口的ISO/TC/SC秘书处,同时抄报部标工委会技术组。
(五)根据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国际标准的修订意见。
(六)结合国内工作需要,对国际标准,DIS和CD的有关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
(七)在分析、验证(论证)、表态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用国际标准的建议,纳入有关、规划,予以实施。
(八)及时将国际标准译成中文,承担有关国际标准资料的咨询服务工作。
(九)提出选派参加对口的ISO/TC或SC技术会议和参加工作组的专家的建议。
(十)每年1月底负责向部标工委会技术组和向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表(格式2)。第六条 各技术归口单位的参加单位参与本TC/SC专业范围的国际标准草案等文件的表态活动,其工作任务是:对于技术归口单位下发的国际标准草案等文件,认真组织研究,必要时进行验证试验,并按技术归口单位规定的时间回复意见。
跪求“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范本
这个文件的来源不同,参考文献的格式也不同。如果你看到的是一个文件的单行本,则按照图书的格式;如果是从网络上下载的,则按照“网上电子公告”的格式。
例如,从doc88网站下载的,按下面的格式: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管理办法[EB/OL]. 铁总运2013136号. (2013-11-01)[2014-05-26]. ://.doc88/p-7028075406325.html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的写作格式
(说明:序号不完整,请自行处理,内容自行修饰。)
://.acinfo.cn
公司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决策机构:
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固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组成。根据项目的性质,公司可聘请内、外的行业专家进入项目管理委员会任临时委员。
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a) 确定年度项目开发;
b) 对项目立项、项目撤消进行决策;
c) 评审项目:包括进度.成本预算.质量等;
d) 召开项目阶段性评审会:必要时对项目阶段报告进行评审;对项目总结报告进行评审。
e) 监督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
f) 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重大变更做出决定;
g) 确定项目经理及对项目经理的考核;
h) 确定项目的绩效考核原则。
2、日常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办公室为项目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对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现设在公司经营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
2、开发和维护项目管理标准.方法和程序;
3、制订具体的年度项目;
4、依照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管理项目;
5、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适时的跟踪;
6、协调项目开展所需的及项目的外部工作;
7、组织项目阶段性评审;
8、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9、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建议,主要包括:为公司各个项10、目提供项目管理的咨询和指导;为公司提供项目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项目管理的其他支持。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聘任.
2. 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
a) 原则上项目经理必须具备b) 高级设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以上条件之一资格。
c) 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d) 且在项目主要相关业务上有较高的工作经验。对于研发的项目必须有较深的技术背景。
e) 具有系统思考能力,f) 能合理的权衡项目的目标g) ,能对项目的规划和项目中出现的问题以全面、长远的眼光进行思考。
h) 充分的协调能力,i) 其中包括:充分利用的能力;组织和组建团队的能力;应付危机和解决冲突的能力;谈判和广泛沟通的能力。
j) 项目经理原则上不k) 能同l) 时兼任两个以上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职责:
m) 保证项目完成的目标n) 与制定的目标o) 一致.
p) 合理的分配项目的,q) 协调企业内部的.
r) 与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s) 使项目能顺利的进行.
t) 对项目的成功富有的主要责任,u) 对项目的、实施、监督与控制富有全权的责任,v) 保证项目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w) 协调在项目过程中项目内部的各种矛盾,x) 使项目能顺利的进行。
y) 形成良好的项目团队合作的模式
z) 对项目小组的各个成员进行绩效的评估
aa) 项目经理有义务定期将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汇报,bb) 并不cc) 定期的接受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检查和监督。
项目经理的权利和义务:
dd) 对项目开展进行组织的权力;
ee) 挑选项目组成员,对不ff) 合格的成员退回原部门的权利,对项目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后个人发展有建议权。
gg) 对项目所审批的(项目人员、项目资金和项目所用到的一般)进行具体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
hh) 项目内部有关决策的权力;
ii)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召开项目阶段性评审会和项目完成评审会。
jj) 有根据项目的需要申请外的权利
项目经理的解聘
1、项目完成经总结评审后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解聘。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下列重大问题时,经过项目管理委员会讨论,有权解除该项目经理,进行重新任命:
i. 项目经理与项目组成员有巨大的沟通障碍,ii. 项目组的工作进展困难;
iii. 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iv. 项目出现严重的与相背离的情况,v. ;
vi. 项目经理在未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情况下越权开展工作,vii. 甚至给公司造成损失;
viii. 项目经理存在能力的不ix. 足,x. 且项目委员会有半数以上的人提出有必要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辞去项目经理的申请,经项目委员会讨论后同意后可解除,并进行重新的任命。
项目小组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经理挑选,也可由部门经理推选。项目组成员确定后将具体的项目小组成员表提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1、 项目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不同2、 组成的人员也有所区别,3、 本办法中提供项目组成员必需的基本构成表(见附表1),4、 其他成员可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
5、 一旦项目小组确定,6、 项目小组成员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安排。
7、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情况对项目小组的组成实施变更,8、 但项目人员的变更方案必须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9、 案。
10、 项目经理可根据需要提出对项目成员的培训需求,11、 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同12、 意后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培训工作。
项目管理的内容
项目立项的原则:各需求部门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参照下面的原则:
1. 新产品开发项目:
a) 项目必须与公司的经营战略相一致,b) 可以是公司的系列产品,c) 也可以是公司产品的衍生物;
d) 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时间界限,e) 不f) 能无限制的延长。(一般最长时间为2年);
g) 新开发的产品应具有一定的市场生命周期,h) 至少应该是处于上升阶段的产品;
2. 重大管理项目:
a) 重大管理项目的提出必须解决影响公司工作流程畅通、能使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较大,b) 能给公司的管理机制带来变革。
3. 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a) 项目必须是同b) 公司产品紧密相关的重大新技术、新方法。
c) 项目必须解决公司现有产品中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问题
4. 工程建设项目:
a) 公司重大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
2、 项目的预审:各部门在正式提交立项报告前应将项目的概念和简要总体分析报告提交项目管理办公室预审,3、 项目办公室将根据项目立项原则对项目 进行预审。
项目预审通过后,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其列入潜在项目,书面通知立项部门并指导立项部门进行项目正式立项的准备。
对于没有通过预审的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书面注明理由通知立项部门并退回预审材料。
4、 项目的立项准备5、 :申报项目的部门准备6、 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7、 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8、 项目的立项:根据需求部门提出的项目立项资料和项目立项原则,9、 项目委员会进行项目的立项评审,10、 评审通过后项目正式立项,11、 确定项目经理,12、 并纳入年度项目。
13、 为了尽快的对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做出反映,14、 经公司高层提出的紧急、重大项目可以直接纳入当期的项目,15、 免去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
16、 项目立项后输出的文件(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起草,17、 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项目章程 项目经理的认命和项目组的组成 项目约束条件 项目的设项目的编制:
批准立项后,一周内项目组必须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正式的项目的初稿。在项目的编制过程中以WBS(工作结构分解表)为核心,逐步分层分块的分析制定:包括核心:范围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购管理、组织人员管理。
项目的提交包括核心的全部内容,其中至少包括质量管理、组织管理。(其余的可以根据项目的种类在项目章程中另行规定)。
项目编制后必须经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方能执行。
项目确定后,归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以便以后的考核和跟踪。
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收到项目任务审核书后,将根据公司的项目管理组合,分配项目的优先级,给该项目分配。
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以项目立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在接到项目立项通知书后,将根据项目的要求准备相应的项目准备工作。
项目的实施:
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立验收/鉴定、财务决算、物资清理及成本控制管理等重要监控点,使项目开发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各项目必须严格按项目要求的项目完成,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或客户需求更改时,项目经理需及时出具书面项目执行调整说明和预算增减申请,报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交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作好原始记录,产生的所有文档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文档的管理按公司有关文档管理的制度执行。
项目的控制:
项目的控制包括项目进度的控制、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控制。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实施对项目的全程监控过程,并按项目的相关节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考核。
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报告,对项目的过程进行评估。对于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和重大节点任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提交详细的项目阶段性报告提交委员会进行评估。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超出外的,项目经理需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项目的终止
当项目出现下面几种情况之一时,经项目经理提出,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就将会被终止。也可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对项目的监控过程,向委员会提出终止的申请,进行讨论。
1. 项目的目标2. 已经实现;
3.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停止或放慢,4. 进一步进展已不5. 可能;
6. 项目被无限期延长;
7. 项目所需的被分配给其他的项目;
8. 项目的关键成员的变动
对于项目的异常终止,项目的异常终止工作包(包括文档、物资及财务等)清理,项目组应在一周内与项目管理办公室一起完成。
项目的正常结束,项目小组应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最终文件说明书:
包括项目描述
项目建议书和数据备件(邀请建议书,工作说明等)
原始的和修订后的合同资料及客户接受的文件
原始和修订的项目和进度(WBS、甘特图和PERT图,成本估算,沟通管理等)
设计文件
最终项目报告
可交付成果
项目教训报告
状态报告、会议记录、变更通知和其他书面和电子的沟通文件复印件等。
项目最终的所有交付物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经理各保存一份,进入项目的档案管理。
项目的考核与奖励
项目组成员的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项目的奖励以一次性奖励为主,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在项目立项同时核定项目的奖励费用,连同奖励费用的发放形式在项目章程中一并明确。如项目中途终止,原则上不再发放奖励费用。
项目奖励的最终仲裁权归于公司项目管理委员会。
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项目管理委员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制定能规范行为,每个细节的处理能更好的达到初衷,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和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第三条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第四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公布)《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2007年版)《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19年7月12日实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0-2007《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5371-2007《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5372-200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5373-200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第五条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投入,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得荣公司分标段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专项台账,专款专用。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范围为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可再生定额[2008]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所有内容,主要开支项目详见附件1。第七条承包商须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审核,项目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第八条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编制按年度拆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详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批准。第九条根据经批准的工程分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承包商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详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得荣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每季末承包商参照合同的作价原则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详见附件4),经监理单位和得荣公司审核签字确认后,列入月度工程款结算报表。第十一条当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用完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第三章费用结算程序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结算、支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第一步:制定措施或提交申请。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用品、设施、工器具购申请;或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演练、业主或监理指令等安全活动申报表。安全技术措施应有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并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估算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范文见附件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格式见附件6。安全用品(或活动)购申报表格式见附件7。物品购需说明购事由;应急演练需附演练大纲;监理、业主指令需附工作内容清单及书面指令(如果有);特殊物品及大件购应有专门报告,并需香电公司批准。第二步:实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或购,监理进行质量管理及过程监控。第三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完成(或安全用品、活动购完毕),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报监理终检,终检合格后,由业主安监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完工验收及效果评定,验收签证表格见附件8。验收时,根据需要,施工单位应提供有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凭证、购票据、产品试验成果等资料。第四步:结算。由施工单位提交安全费用结算申请,相关单位及部门审批。结算审批表格式参见附件4。第五步:支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表中单独立项支付。更多关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达咨询建设通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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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第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第三章 流转方式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承包方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四章 流转合同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业主和发包方的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其间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发包方项目生产经理批准。
2.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发包方要求。(测量员和试验员只针对土建类)
3.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不得擅自更换和变更主要管理人员。
4.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发包方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5.如分包单位现场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和发包方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分包单位必须另换业主、发包方认可的其他人担任现场负责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6.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业主、监理、发包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合同有约定驻场的人员,按缺勤一天处理处罚。
7.分包单位有关现场施工生产各方面的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发包方工程部联系处理,需要发包方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由发包方工程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8.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部批准,然后再经其它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9.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发包方已批准的施工。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发包方批准,否则视为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0.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1.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并经发包方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协助发包方组织应急行动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13.各分包单位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工人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制度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试验工、测量工、防水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14.国定(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定,分包单位提前一个星期向发包方上报现场人员值班表情况,严格按值班表要求内容填报。
1.由发包方综合部牵头建立信息沟通平台群号为:群号XXXXX(要求: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及指定信息接收员务必加进信息平台对接工作);
说明:
2.往来函格式:分包单位向发包方发文只限于工作联系权限。
细则要求:
3.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收发包方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严重者将按不服从发包方的统一管理进行处理。如由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4.发包方项目部的任何处罚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发包方所发正式盖章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5.分包单位必须重视发包方所发出的正式函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所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6.发包方项目部所发指令性函件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接到函件两小时之内予以回复(口头承诺、电话、短信、电邮、书面文件等有效方式),以便发包方掌握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7.分包单位必须制定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函件的流通、渠道畅通,因分包单位文件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8.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和方案的疑问、进度表、材料审批申请、索赔、结算书,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发包方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当。
1.填写发包方“用印申请单”。
2.申请单写明用印文件名,呈发包方项目经理批示签字。
3.同意后递发包方综合部盖单登记。
1.会议安排表
2.会议管理要求
1)项目的各项例会,参加人员必须带正规笔记本认真记录,并及时安排会议中形成的各项决议的实施。
2)各类动态会议制度视项目需要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发起方将通过有效方式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相关方。凡无故迟到者、无故缺席者进行处罚(有详细处罚标准)。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会议的,需向发包方项目经理提交纸质条。
3)原则发包方不向分包提供会议室服务,若特殊情况,需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经发包方项目经理签字方可使用。
1.办公室申请及管理规定(合同无约定本条则不适用)
1)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前根据自身工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向总包提交办公室需求申请,经总包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至总包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安排,编制住房分配方案,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
2)由总包综合部考虑,统一安排办公室的分配,各分包单位须按分配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其它办公用房。
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明、窗亮、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办公桌椅必须与总包一致) 。
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5)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
6)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7)项目会议室禁止吸烟,违者进行处罚(详见综合处罚标准)
8)原则总包复印机不对外开放,如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总包复印机须向总包综合部申请,取得密码后方可使用复印机,每月总包综合部根据密码显示统计复印数量,当月结清复印费,单价为0.15元/张。分包需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因密码泄漏造成的复印数量增加由分包自行承担。
2.宿舍申请及管理规定(合同无约定本条则不适用)
1)原则上总包不提供住宿。对于特殊情况,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前根据自身实际请况需求,提前1个月向总包提交宿舍申请需求总,经总包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至总包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安排,编制住房分配方案,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
2)各分包单位宿舍必须保持本宿舍室内卫生整洁,由分包单位专职综合管理人员组织选举室长,实行值日制度并保证宿舍符合以下标准:
3)按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对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地宿舍一律用36v的照明和供电系统,为保证分包单位工人生活便利和良好的休息环境,总包将提供专门的手机充电间,并通过专用线路供电、每间宿舍均安装空调,在休息时间统一供电提供空调的使用。分包单位须对工人做好交底,禁止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4)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
5)未经批准禁止容留非本施工现场人员住宿,不服从管理者重罚,并立即清出现场。
6)宿舍区内的洗漱处必须保持清洁,由专职综合管理人员作为责任区域的节水节电负责人,禁止长流水、禁止在洗漱处倾倒剩余食物或其他垃圾,违者处罚分包款及个人。
7)人走灯灭,禁止长明灯。
8)爱护室内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负责及时修补。
9)各分包单位专职综合管理人员必须每周准时参加项目综合办公室组织的现场巡查,对当日发现问题负责整改,未能达到上述要求者或同一问题经三次检查仍未解决者。
3.厕所管理制度
1)禁止在现场随地大小便。
2)爱护厕所内公共物品,如有损坏由分包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由分包单位派出保洁员值日,保证厕所内空气流通及清洁。
4)分包单位保洁员应定期打消毒剂,除污垢,保持厕所无蝇无蚊虫。
4.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宿舍及办公室必须打扫,宿舍及办公室内不得堆存垃圾,垃圾应倾倒在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2)生活区内垃圾由分包单位保洁员及时清理,并用封闭式三轮车把垃圾运到项目指定的垃圾堆放处,防止垃圾遗洒。
3)对垃圾堆放处每天进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作为计量器具特性评定和法制管理的计量技术法规。第三条 凡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复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力求完整;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第五条 积极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在用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积极用、注重实效的方针。第六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编制、协调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下同)﹑审批﹑编号﹑发布。第二章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第七条 编制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项目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及计量法制监督管理的需要作为依据。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在每年4月份提出编制下一年度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的原则要求,下达给全国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第九条 各技术委员会根据编制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原则要求,于当年8月底将项目草案和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报国家质检总局。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上报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草案统一汇总﹑审查﹑协调,于当年12月前将批准后的下一年度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下达。第十一条 各技术委员会在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可以对项目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项目,可以增补;
(二)确属不宜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项目,应予撤消。
(三)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第十二条 调整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应当由负责起草单位填写“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调整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经归口技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的,应当通知有关技术委员会实施调整。调整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的申请未获批准,有关技术委员会必须按照原进行工作。第三章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第十三条 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下达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项目组织和指导起草工作,督促工作进展,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第十四条 起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导则》有效版本的要求,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写说明”等有关附件,分送本技术委员会各委员﹑通讯单位成员﹑有关制造企业﹑省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计量检定机构﹑使用单位﹑相关标准的起草单位或个人广泛征求意见。第十五条 附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一)编写说明。阐明任务来源、编写依据、与“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等技术文件的兼容情况,对所规定的某些技术条款、检定条件、检定方法的有关说明,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等;在修订时,应当对新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予以说明等。
(二)试验报告。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所规定的计量性能、技术条件,应当用规定的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对其适用范围的对象进行检测,用试验数据证明其是否可行。
(三)误差分析。应用误差理论和不确定度评估方法分析所规定的计量性能要求、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所使用的标准器及有关设备仪器,环境条件等)、检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同时应当列出误差源、误差的类别、合成的方法及置信概率等。
(四)用国际建议、国际文件或国际标准的原文及中文译本。第十六条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期限为两个月。
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当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者,按无异议处理。若有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提出试验数据。第十七条 起草人或者起草单位收到意见后进行综合分析,列出意见内容和处置结果,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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