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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考察报告_出国考察报告怎么写

tamoadmin 2024-09-09 人已围观

简介1.军人的家属能出国吗2.事业单位录用考察什么内容?3.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的自查报告4.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一类二类之分吗?5.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6.科级干部可以出国吗7.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哪些材料您好!领导干部外出未报告,是违反了《关于重申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外出纪律要求如下:1、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机关科室长因公或因私离开青岛市(包括节日、法定休息日和休

1.军人的家属能出国吗

2.事业单位录用考察什么内容?

3.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的自查报告

4.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一类二类之分吗?

5.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6.科级干部可以出国吗

7.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哪些材料

出国考察报告_出国考察报告怎么写

您好!领导干部外出未报告,是违反了《关于重申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外出纪律要求如下:

1、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机关科室长因公或因私离开青岛市(包括节日、法定休息日和休日),必须严格遵守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2、主要领导干部外出时,外出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应及时通报本单位未外出的负责干部并在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系。返回后应及时向党委书记、局长、分管领导报告。

3、因公出国考察、组团国内考察结束回青后,须在10天内写出考察报告,送区各相应办公室。外出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回青后,要在3天内将承担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相关领导。

4、局办公室、政工科、托幼办分别负责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等。

军人的家属能出国吗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央、院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实外交部、经贸部等国家外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对外金融交往健康发展和有序进行,促进金融改革开放和发挥中央银行职能,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分行、支行、直属企事业单位、被归口管理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派出国(境)外考察、培训、参加会议和办理其他公务(以下简称出访)。第三条 人民银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出访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二)根据业务需要,围绕工作重点安排出访;

(三)从严控制团组规模和在外时间;

(四)统一,归口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办理手续;

(五)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出访;

(六)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国家外汇。第四条 总行国际司是人民银行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在因公出国上归口管理的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系统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经批准后下达出访任务;

(二)审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出访,确认外单位邀请本行人员参加的出访任务;

(三)办理临时出国(境)处理公务事项的报批,管理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和总行外事经费;

(四)承办出访团组及人员培训的对外联系和组织实施;

(五)掌握系统因公出国(境)情况,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第五条 总行人事司和各一级分行党组、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其职责是:

(一)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规定及管理办法;

(二)会同外事、业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人员构成提出审核意见;

(三)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开具政审批件;

(四)做好对人员出国(境)前后的跟踪管理工作。第六条 因公出访的提出

(一)总行领导的年度出访,由国际司会同办公厅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年度活动安排、外国中央银行的邀请、国家金融外交活动的需要等,于年前提出,报总行党组批准。

(二)分行行长年度出访,由国际司根据总行领导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上年分行行长出访情况的基础上拟订,报总行党组批准。

(三)人民银行年度专题考察和重点培训,由国际司根据总行工作要点和总行领导指示拟订,报主管行长批准;也可由国际司根据总行领导的指示精神,临时指定担负重点项目的单位拟订组团。

(四)各分行在涉外业务联系中,如有出访需要,可提出,上报总行统一把关,由国际司具体办理,报经主管行长批准,再对外联系,经费自行解决。

(五)直属企事业和归口单位,根据全年工作的经营安排,于年初提出年度出访;由于业务需要的临时出访,要通过国际司向主管行长报送签报。所有出访和请示均由国际司初审,上报行长或主管行长批准后实施。

(六)由于特殊的工作原因确需参加外单位组团的,要从严掌握,逐级上报,由总行决定是否出访。

(七)出访团组的人数要严格控制,一次出访国家一般不超过两个;在境外停留时间限制在两周以内。

(八)出访一经批准,必须认真执行。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第七条 出访团组的组成

(一)总行组团的出访经批准后,由国际司围绕业务分工和总行工作部署,向各司局和分行下达参加组团人员指标及有关要求,各单位推荐人选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二)经批准担负同一出访任务的人员组成团组。出访团组必须由组团单位指定一名出访人员担任团长,负责团组活动有关事宜;2人以上的培训项目,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团长或负责人应当政治业务素质好、管理能力较强,并在本团组办理手续、执行任务、人员和财务管理上,向任务下达部门和本单位领导负责。团组出现违纪问题要追究团长和组团单位的责任。

(三)团组要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国前要对团组人员布置出访的具体任务,进行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人数较多的团组,还应进行安全、财务等方面的分工。第八条 因公出国(境)办理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因公出国(境)意向

1.各司局、各分行根据本部门、本地区中央银行业务的特别需要和总行的要求,于每年12月10日前(个案提前45天),向国际司报送次年出国(境)考察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意向,由国际司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总行工作部署和行长意图、外事经费预算规模等进行综合审核后,整理提出总行司局和审定个别分行因公出国(境)组团,报主管行长或行长批准后实施。

2.申请年度出访报告必须说明:申请出访的理由和依据、任务、目的,拟出访的国家(地区)及单位,在境外停留时间、经费预算及来源,拟组团及出访的人员数量及最高级别,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机号码等。

3.出访意向一旦列入总行,国际司即反馈通知报送意向的单位。不批准的不予反馈。

(二)报送出访人员名单

在接到总行组团指标后,各单位应确定人选并于团组出访前45天向总行上报被推荐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对外身份和总行要求上报的其他事项,分行人员还应一并上报政审表或政审备案表。总行若不同意推荐人选,在15天内通知原单位。

人民银行系统所有人员因公出国(境),一律逐级上报总行审批;单列市分行副行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应事先征得省分行同意,再向总行报批。

(三)出访材料的报送

1.被指定的重点组团单位,应当呈报以下材料:出国(境)请示或签报,外方邀请函电、涉外商务合同、其他任务依据文件(外文函电须附中文译文),出国(境)任务日程安排。申报随外单位组团出访,除呈报上述材料外,还须附上由组团单位所归口的外事部门开具的“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

2.因公出访请示(签报)应说明:项目依据、任务内容和目的,外方邀请单位,出访日期、国家(城市)及单位,组团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年龄、对外身份,在外时间、经费来源,并附日程表和考察、培训要点。请示(签报)按照审批权限,确定主送单位(人)和会签单位;分行的因公出国(境)请示,主送单位一律写“人民银行总行国际司”,并抄送总行人事司一份。

3.提前45天将出访请示(签报)材料原件报总行国际司;随国出访也应尽早上报有关材料。无论缓急,因公出国(境)呈报材料必须按组织渠道递送,不得交出访人个人自行报送和托人转递。京内单位可由专管人员直接送达。

4.分行因公出国(境)请示,必须加盖本行印章。原则上不受理请示和签报的传真件及复印件,特急事项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例外。

5.对各单位的出访请示,经总行主管行长批准,国际司即下达出访任务或以“批复”的方式反馈。经研究需要调整内容的,由国际司与报送单位洽商后再行报批。

(四)出访人员的审批

1.副局(司、厅)级以上(含副局级)人员因公出访,须事先征得其主管行领导同意,然后由国际司通知所在单位向其主管行长及主管外事的行领导写出签报,并会签国际司和人事司。

2.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因公出访,由所在单位向总行国际司写出签报,经国际司综合处审查后,送人事司会签,再由国际司领导审批。

3.总行国际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不论级别和时间长短,均需签报主管行领导审批。

(五)因公出国(境)任务的下达

1.由总行组团、或由总行责成某个单位为主组团的考察和培训项目,经研究批准后,由国际司以“任务批件”的形式下达。

2.由人民银行组团,由于工作需要邀请外单位参加的,由国际司以“任务通知书”形式通知外单位。

3.外单位组团,由于工作需要邀请人民银行人员参加,报经总行同意出访的任务,由国际司以“任务确认件”的形式下达。

(六)开具政审批件

接受出访任务的人员,持“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到总行人事司或有政审权的部门开具政审批件。

(七)办理出访手续

1.办理护照签证手续。出访人员必须在取得“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任务确认件”后,方可通过总行国际司或省市外事办公室办理签证或开具出境证明。分行人员护照经总行授权,可在当地办理;总行人员必须在总行国际司办理。

2.总行组团的,由总行直接组织办理或委托参加出访的一个单位牵头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单位组团的,按总行的要求实施。经批准零星出访的个人,由所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办理出国费用手续。使用总行外事经费的项目,当事人持批准出访签报的复印件,到总行国际司综合处办理有关费用审批手续。分支行人员一般在本单位办理。

事业单位录用考察什么内容?

不受限制。

首先明确一点,军人本人出国会收到一些限制,而家属政治面貌只是群众,不会受到来自于军人的限制。最简单的例子,很多机场、火车站、医院排队都有写着“军人依法优先”,作为家属也并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因此,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身份不同受到的约束也是不同的。

军人服役期间可以出国吗

1、军人服役期间一般不得因私不能出国。

2、出入境部门一般不得给现役军人个别办理护照。

3、军人在探亲休期间需要按时向上级组织个人在家情况,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

4、如果因公务(如参加维和、上级组织安排出国学习、进修、考察,或者对外交流等)确实需要出国的,需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照组织规定执行.

军人家属出国游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

原则上,军人家属可以像普通人一样,是能够出国旅游的。你要先办理签证和护照,准备好与出国相关的文件。但如果你是随军家属或者是军队职工,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应先办理党内、军内的内部审批手续,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你爱人是在非常机密的机关工作,出国旅游可能会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可以向你爱人所在的机关、部队进行咨询。军人家属在出国旅游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树立好榜样作用。军人代表的是国家的军事力量和素质,作为军人家属相比于普通人,更要以身作则。

注意事项二

军人家属出国旅游要根据所到国家的气候和天气状况以及自身身体情况,准备好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另外,要注意南北半球的气候类型是相反的这一情况。冬季出游的话,要带好厚衣服,注意保暖。夏季的话,着装可以凉快轻便一些,还有特别注意防暑降温以及防晒。对于旅游的人来说,穿一双舒适、透气、轻便的鞋很重要,适合长时间走路,且不会使脚特别累。另外,出国旅游容易出现水土不服的状况,你可以带一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而且在外国吃药住院的话,也不是很方便且价格可能相比于国内会贵一些。

注意事项三

军人家属出国旅游中如果有儿童或者老人,应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景点。应避免去一些危险高耸的景区。选择环境优雅的园林或者一些金碧辉煌的宫殿等都是不错的。儿童的话,家长还要做好监护工作,保证儿童的安全,不要让孩子到处乱串,以免发生危险或者走失。还要注意不要长时间不停的旅游,如果时间太长,老人和孩子的体力消耗比较大,不利于他们的健康。在平时的饮食中,要注意选择清淡的食物,选择干净卫生的餐厅,还要多喝水,防止体内水分的过度流失。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说明》

第二条党员、军队人员(含现役军人、军队职工和随军家属)、公安干警因私出境,按照本系统的规定,先行办理党内、军内和公安机关的内部审批手续,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 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的;

(四) 被判处刑罚正在的;

(五)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 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的自查报告

1、录用考察的主要内容

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在考录期间的表现情况,可以作为考察的一项内容。

2、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录用考察

对香港、澳门等境外报考人员,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详细情况,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难以出国(境)进行考察的,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录用考察缺额时是否可递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考考察结果有异议时

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应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5、实地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2023年事业单位录用考察什么内容?关键考查报考资格(点击查看原文)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一类二类之分吗?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按照“立说立行”的要求,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任务的完成。现将自查情况 报告 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统领自查整治工作。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自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的一次检验。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展自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自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和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组,从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较好的发挥了主体责任。各支部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作用,明确专门力量负责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支部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

 办机关党委将文件转发至各支部后,各支部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内容和是否“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并形成支部自查材料报送机关党委。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各支部都认真分析原因,拿出过硬措施立即整改、严改实改、彻底改。

 (三)强化监督责任开展重点督查

 办机关党委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要求机关纪委委员,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通过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了专项自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重点针对三个方面逐一开展自查自纠

 (一)倡导节约朴素禁大吃大喝

 在规范公款吃喝方面,我办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热情不铺张,周到不奢华,实用不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宴请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较好地杜绝了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外出开展检查的接待。今年我办承担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就达8项之多,在检查过程中我办坚持做到“同城检查,午餐原则上回单位食堂用餐;跨区域异地检查,严各尊守接待标准,住宿、用餐、交通三不超”,坚决谢绝超标准的接待安排。三是切实规范其他公款消费行为。在举办会议、培训,组织考察、调研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此外,严把年末、年初重点时段关,以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为重要节点,加强对干部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款送礼、吃喝浪费之风。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更没有发现存在在私人、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秉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追究请吃者和吃请者相关责任。

 (二)制定出台措施禁公款旅游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办结合出差多,检查多的特点,从办内和办外两方面加强对公款旅游的规范。廉洁自律问题,办领导缝会必讲。尤其是在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上,办领导总是对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强调提醒,并要求将严禁公款旅游的有关内容写入检查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在到被查单位检查进点见面会上,办领导也总是将有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告知被查单位,请求并欢迎被查单位对我办检查组成员在检查期间的行为开展监督。此外,机关纪委还定期不定期对被查单位开展回访工作,了解落实我办检查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从六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规范公款旅游:一是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凡因工作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严格实行报批程序,经办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出行。所有公务外出一律实行公务函制度;二是严格出国考察,今年以来我办以取消相关部门邀请的出国考察3批次。同时,可举办不举办培训班、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等一律取消,以杜绝公款变相观光旅游;三是严禁用公款参加地方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班、研讨班和学术交流;四是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五是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外出旅游向被查单位报销费用,或向被查单位和个人索取有关资助;六是严禁通过工会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利用公节日集体组织外出旅游。对无视纪律,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或巧立名目变相旅游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党纪政纪处分,并退清应由个人负担的全部费用。今年6---7月,财政部安排我办赴河南省检查县级财力保障水平情况。一个14人的跨省检查组,历时40多天,在河南这个中原大省,面对丰富的旅游,对检查组每一个成员来说确实是一个挡不住的诱惑考验。但是,检查组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拒绝当地部门安排接待参观10余次,未发生一例借检查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事情。

 截至目前,我办没有发现存在公款旅游现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把切实解决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严格做到“谁派出、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三)规范公车管理禁公车私用

 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从四个方面入手控制公车使用范围,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一是领导带头除公务活动外,任何私人活动均不使用公车,也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监管单位调换、借用、占用公务用车。多数时间,办领导还主动步行上下班,为全办公车使用做出表率。二是从制度入手明确用车的范围和修车的程序。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杜绝公车私用。车辆修理由驾驶员先到修车店预估,明确修理的项目,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在修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预估单的项目和金额进行修理。对每一辆车的维护保养里程数、重要部件维修、更换时间、汽油充值卡等进行详细登记,为下次维修提供依据。三是从管理出发规范驾驶人员的个人行为。由专人负责车辆的派管,出车必须填写派车单,派车单详细记载驾驶员姓名、出车时间、事由、用车人、出车地点,驾驶员严格按照派车单注明的地点出车,驾驶员于每月初将上月的派车单交派车人员复核。四是从监督入手,防止违规报销车辆费用。经常检查车辆油表、里程表是否计量精准,出长途后要求驾驶员及时报销单据,防止造成单据堆积过多、增加审核难度的情况,杜绝不该报销的单据混入其中。此外,我办建立起节日收车制度,在节日期间,要求公车入库封存统一保管。

 自查未有发现存在公车私用等现象。上半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同期下降近40%。针对公车交通违章问题,我办还将从制度和管理入手明确违章责任,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下一步公务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我办不存在检查评比、招商引资、办会办展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按程序要求申报婚丧嫁娶情况。

 三、加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办将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重点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误认识和在治理公款吃喝等问题上的观望、怀疑心理,把“不公款吃喝、不违规收礼、不公款游玩、不公车私开、不滥发钱物”的“五不”要求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严格遵照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财政部党组、福建省委、省的具体规定要求,巩固活动成果,针对我办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厉行节约、深化效能建设、加强建章立制、推进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入手,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任务书、时间表,逐一加以整改,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与此同时,我办将深入开展清正廉洁、依法监督的活动,通过廉政大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使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将八项规定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树立专员办的良好精神风貌

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护士继续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扩展资料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4、科研项目.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5、出版医学著作,每篇写1000字授予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继续医学教育

科级干部可以出国吗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2、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的人事、组织部门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面谈,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3 、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

扩展资料

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

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中的主要表现等。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生育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政审

事业单位政审需要哪些材料

科级干部指乡镇区、县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享受待遇的正、副科级干部。

因公出国(境),即因公务出国(境),主要指考察、讲学、进修、参加国际会议、公派留学、经济技术合作、经贸活动、展销产品、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技术和其它公务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即因私事出国(境),主要指自费留学、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就业、旅游等私人事务。按以下程序操作:

①书面报告。县委工作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区党委书记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县委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工作部门一把手和乡镇长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县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县直单位、乡镇区其他科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分管党群的县委副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

②科级干部因公出国(境),经报告同意后,凭《湖南省人民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省确认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领取《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填写好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A、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

B、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

C、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批同意。

D、交市级国家安全部门领取护照。

E、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进行登记。

③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经报告同意后,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领取《因私出国(境)审查表》(一式两份),再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好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A、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

B、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

C、交市级国家安全部门领取护照。

D、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进行登记。

④因公(私)出国(境)返回后,在1个月内必须将护照等证件交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保管。因公出国(境)的必须写出学习、考察、工作汇报,7日内交县委组织部。

⑤ 严禁任何人凭港澳通行证借道去台湾地区。

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